文化和慈善是能够穿越时代的传承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慈善文化是中华文化体系中的优秀文化传统,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适宜的文化土壤。继承与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慈善文化,能赋予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及相应的理论以鲜明的中国特色,进而与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融通起来。
以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省为例,中华优秀传统慈善文化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了强大助力。2021年7月发布的《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提出,要全面打造“善行浙江”,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兴办社会公益实体,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近两年来,浙江省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政策制度日趋完善,慈善组织日益壮大,慈善公益项目影响力逐步提升,现代大慈善格局逐步形成。浙江慈善事业的创新与发展,与浙商企业家密切相关。除传统捐赠外,越来越多的浙商企业家选择以企业基金会、慈善信托等多种形式开展慈善活动。
浙商企业家的先行探索精神与浙江深厚的慈善文化根基密切相关。十九世纪后期,浙江著名实业家丁丙先生是一位站在传统和现代交汇点上的大慈善家。在传统儒家文化的滋养下,丁丙先生坚守“分应独善心兼善,家守清贫书不贫”的家国天下精神,联合各界力量创办慈善事业,为后人留下了丰厚的精神财富。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开始从“富家”步入“善家”的新进程。古今中外的实践都表明:慈善事业是财富向善的主渠道,也是推进实现财富传承的重要机制。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从财富的角度看,从初次分配到第三次分配,是一个财富从低到高、从私到公渐次升维的过程。在财富升维的背后,是财富主体从单纯的个人发展,发展为越来越具有社会性、公共性的集体行为。这就需要企业家们通过逐步探索,从空间维度、时间维度和层次维度不断实现财富的升维,进而实现企业家生命及其家族传承的不断升维和进步。
因此,在中国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要主动、积极探寻植根于深厚历史文化的财富传承,并结合本土实践和吸收国外先进的慈善信托、影响力投资等方法和工具,通过行动研究,与更多的财富拥有者一起共创,让“家慈善”成为“财富升维”和第三次分配的道场。
(作者系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
编辑:李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