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传真】[法制日报]周光权代表:依宪立法不辱使命
来源:《法制日报》2019-3-7 朱宁宁
周光权,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周光权与数字3有着不解之缘:
3月3日,在河北代表团驻地,《法制日报》记者第3次专访周光权,听他讲述一年来主要做的3件事。目前,他已经当选3届全国人大代表,还在全国人大专委会里连续任职3届。
采访时间比约定的晚了很久,这在以往从未遇到。“之所以迟到这么久,是因为刚才在拼命。”周光权说。
见记者一脸懵懂,周光权立马补充说:“是拼命抢时间。眼瞅着要上会了,我还有一些写作任务要抓紧完成。作为学者,第一要义就是要在专业上精耕细作。”
“作为人大代表的第一要义是什么?”
“肯定是充分履行代表职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这需要有一个重要前提——把本职工作做好。”在周光权这个老代表看来,不能躺在代表身份上忘了本分,代表履好职,最重要的就是不断学习。
作为新一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还差几天,周光权履职生涯就满一年了。有了新职务便有了新任务,工作量自然成倍地增加。尤其是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数量是历届常委会开局之年中最多的。
立法工作这么忙,周光权学术专业上反倒更加精进了。不久前,他出了本相当畅销的书《刑法公开课》,第一批上市便售罄。
“这一切,主要靠拼。”周光权说,自己这一年拼了3件事。
宪法至上
上大学的时候,法学专业的周光权学习过宪法。成为刑法学教授后,周光权就想好好研究刑法,完全没想到这辈子还会跟宪法结缘。去年,他不但看了十多本宪法学著作,还看了很多国内外的宪法学论文。
突然间开始对宪法特别热情,原因就是他所在的委员会由法律委员会变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这绝对不仅仅是名字多了几个字而已。作为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法学院教授,周光权常年在教学科研单位任职,他清楚地知道,学者们一直都期待着成立宪法的专门委员会。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几代人为之奔走呼吁。随着宪法理念深入人心,公众也对新成立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产生很大期待。
怎么开好局,周光权这个老立法人思考了很久。他决定,先从加强宪法学习开始。此后,在审议讨论法律案时,周光权始终绷着宪法这根弦。“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和通过的法律,必须符合宪法。”他说。
2018年,还有一件事不得不提。去年12月,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前夕,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体成员来到坐落在西子湖畔的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这是委员会成立后第一次集体活动。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是我国第一个宪法方面的人大专门委员会,五四宪法则是新中国诞生的第一部宪法。对于这次集体活动,周光权用神圣二字来形容。
周光权坦言,在这样一个职责和使命都很光荣的委员会工作有很大压力,尤其是要面对来自学界的各种关切。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每一个成员都知道这种关切,大家也一定不辱使命。每一个成员心中,宪法大于天。
履职尽责
2018年周光权忙乎的第二件事,就是开始全面涉足以往自己并不太熟悉的法学领域。
去年,周光权全程参与了两部法律的制定工作,一个是人民陪审员法,一个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还代表委员会在提请审议的时候向常委会做草案说明。在法律表决通过后,经上级批准,周光权受邀去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讲了立法争议以及立法意图,讲述他所知道的中国立法故事。
去年12月,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和侵权编草案再次提请常委会审议,周光权在分组审议时发表了诸多意见。比如,针对高空抛物,他认为现有规定和实践做法中有死者为大的理念,这不符合法治观念。
“凡事要分是非。被害人证明不了这个事情是被告人干的,有关司法机关也无法证明。被告人没有责任,让被告人赔,不符合正义理念。”他提出两种处理方案,一是删除,二是考虑把第一责任落到物业公司头上。“这个问题要解决,但是要分层次解决,不能一揽子把没有过错的住在这个单元的人全部拿来承担责任,这样会导致新的不公平。”他说。
周光权的一番发言,让当时列席常委会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中国法学》总编辑张新宝印象深刻。会后,张新宝半开玩笑地对周光权说:“你应该是刑法学界里民法学得最好的,很多想法比专门教民法的教授想得都到位。”
公益诉讼涉及到民法、环境保护法等多个法律制度。2018年,周光权还提出一件有关公益诉讼的建议,连同其他相关的6件建议,一起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20件重点督办建议之一。
建议提出后,周光权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研讨会,还收到最高检代表联络处发来的答复意见稿。在这份答复文稿中,最高检介绍了自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27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以来所取得的成效,列举了下一步要做的五方面工作。
幕后英雄
周光权去年做的第3件事,就是把刑法研究得更好了。
201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改并重新公布《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适当调整了恶意透支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完善发卡银行“催收”的认定标准等。这一司法解释意义重大,不但地方办案部门沦为“讨债工具”的状况将大为改观,每年预计少判处5000人以上,还将减少社会对立面,实现社会治理创新,倒逼某些金融机构慎重发放银行卡。
而这一修改,正是采纳了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周光权提出的相关建议。
“司法洞察苍生疾苦,刑法只能是最后手段。”周光权颇感欣慰地说。
除了公开以代表身份提出意见建议,更多的时候,周光权是幕后的无名英雄,默默地用专业知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从于欢案到昆山反杀案,再到最近的赵宇案,在多起引发社会公众极大关注的涉及正当防卫的热点案件背后,都有他的参与。相关部门多次向周光权咨询,而周光权也结合刑法学理论和实践提了很多意见。“这些案件都涉及到社会正义,不是单纯个案,而是司法敢不敢担当的问题。”周光权说。
当被问及各种荣誉身份加身后会不会有点儿膨胀,周光权予以否认并拿出铁证——专著《刑法公开课》。这本书不但首次出版后短时间售罄,还成为网上的畅销书,书中有大量案例分析,与司法实务相结合,架起了理论和实践沟通的桥梁。
“确实,我承担了一些社会工作,但是扪心自问,我并没有不务正业。而且,刑法研究始终是我所牵挂的事业。”在他看来,刑法学的目标是解决各种实务难题、关注苍生疾苦。刑法学者不应当像蜘蛛一样,在建构纷繁复杂的体系之网中孤芳自赏。
采访到最后,周光权说:“还是要在专业上精耕细作,写些专业性强的文章。必须把专业做好,才会对社会有实际贡献。”
编辑:李华山 审核:周襄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