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主页 - 清华新闻 - 专题推荐 - 国家安全宣传教育 - 正文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编者按: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总体国家安全观包括哪些方面?

"十个坚持""五个统筹"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什么是12339?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国家安全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清华新闻网4月15日电)

供稿:保卫处

素材来源:国安宣工作室

编辑:李华山

审核:吕婷

2022年04月15日 10:11:58

相关新闻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最新动态

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新闻中心版权所有,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新闻网编辑部维护,电子信箱: news@tsinghua.edu.cn
Copyright 2001-2020 news.tsinghua.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