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法学院教授 聂鑫
员额制改革以来,法官、检察官队伍整体上更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但也面临一些新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改革瓶颈是在有限的员额比例下,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培养和发展路径,以及由此而加剧的人案矛盾问题:其一,按照目前的制度设计,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需要到下级法院、检察院竞争法官员额,其操作性比较差。其二,在目前大多数法院、检察院尤其是基层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还很突出,单靠员额法官、检察官办案并不现实。
为此建议:通过对相关组织法进行立法解释或其他方式,设置“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岗位,赋予其一定的办案资格,由员额法官、检察官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虽然其不属于员额法官、检察官,但助理法官可以作为审判员参与审判,助理检察官可以出庭发表公诉意见、参与质证与法庭辩论。达到一定资质、年资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直接转为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不受员额比例限制,由到下级院入额改为到下级院挂职锻炼。
与之前的司法辅助人员岗位相较,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的薪资待遇虽然没有明显变化,但其社会地位有所提升,更重要的是其职业尊荣感与工作成就感更强。设置该岗位可以部分解决优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出路与法院、检察院的队伍建设问题,也可以在不增加机关编制的前提下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这对于继续巩固和深化员额制改革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清华新闻网3月11日电)
记者:周襄楠
编辑:李华山
审核: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