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常委,中国科学院院士,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化学系教授、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分析中心主任 李景虹
近年来,“延迟退休”作为热点话题一直备受关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将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并前瞻布局,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势在必行。
在调研中发现,“延迟退休”目前仍面临诸多现实困境,亟待审慎研究解决。对此现状,提出六点建议:
一是推进国家层面综合性立法。针对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工作体制机制主体职责模糊、治理格局不平衡、养老保障困境及就业歧视等问题,应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为改革提供法律基础。
二是谋划具体方案。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框架下,谋划全国统筹与地方创新的实践方案。加强宣传,优化舆论环境,做好政策倡导与引导;建立弹性退休机制,保障男女及行业特殊性,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注重政策过渡、衔接与配套,构建政策体系。
三是发挥试点经验与地方探索的示范引领。积极鼓励地方探索,引导地方在探索中既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又要支持开发与释放地方老年人力资源。
四是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整体性方案。党委领导与政府主导是关键,应将“延迟退休”工作纳入人口发展战略与现代化格局。发挥国家体制优势,调动企业与个人积极性,借鉴国际经验,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方案。
五是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惠福利性。“延迟退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新增长点,应扭转单一视角,强调政策改革的深刻涵义,明确其具有社会公平与代际互利的普惠性。
六是要加强研究民生意见。选择具体方案需考虑宏观因素与个人意愿、家庭支持、传统观念等因素。要加强研究,以多学科成果为改革提供科学依据。
记者:王晓霞
编辑:李华山
审核:郭玲